2023年7月25日,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境走私毒品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據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吳某貴在2023年1月至3月期間,出于對個人刺激的追求,兩次通過境外件向泰國賣家訂購了含有大麻油的電子煙,并通過自己的微信向賣家支付了款項和運費。境外賣家將含有大麻油的煙夾藏在包裹,郵寄至國地址。2023年3月,偵查人員在凱里市將被告人吳某貴抓獲,當場查獲了一個裝疑似毒品的國際郵件包裹,并在他的隨品中發現了一個疑似含有毒品的煙

經過稱量和鑒定,發現被告人吳某貴隨攜帶的含有大麻油的電子煙煙吸食后剩余的煙油為56.34mg,查獲的包裹煙油為608.76mg,兩者樣均檢出四氫大麻酚分。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吳某貴的行為違反了國家毒品管制法規,逃避了海關的監管,將毒品走私進境,構了走私毒品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因此,被告人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吳某貴及其辯護人對指控的罪名沒有異議,并當庭自愿認罪認罰,請求法院從輕判。目前,本案將依法擇期宣判。來源: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