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1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張某某、汪某某訴原審被告人鄒某侮辱、待被看護人上訴案。張某某、汪某某不服一審判決,向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在二審審理中,法院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了庭審。案件將擇期宣判。

2021年11月9日,張某在學校對面一小區墜樓亡,公安機關經調查認為沒有違法事實,決定終止調查。隨后,張某父母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請求法院以侮辱罪、待被看護人罪追究被告人鄒某刑事責任。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鄒某的行為不符合侮辱罪的構要件,不構侮辱罪,并無證據證實被告人對張某實施了待行為。但是,被告人的批評、教育、懲戒的用語和行為不符合師德師風建設的有關要求。教育主管部門已對其違反師德師風的行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分。

法院呼吁全社會更加關心重視未年人的教育問題。學校、教師應當更加重視家校協作,積極與家長通,爭取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家長應當配合學校、教師對學生進行教育,共同促進未年人的健康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