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是中國改革開放邁新階段的年份,也是承德法院不斷追趕時代腳步,回應人民需求,取得榮與夢想的關鍵一年。承德法院提出了“一村一法、一社區一法、一校一法”的構想,為全市法院干警搭起了“抓前端、治未病”的平臺,構建了承德法院訴源治理的新格局。從法院干警的努力中,我們看到了30年來法治建設的蓬長,以及法們對人民群眾的責任與使命。

這一段發展歷程的背后,不僅有人民法院積極參與經濟建設的斗時,還有一段民事審判方式變革的艱難歲月。改革開放初期,經濟條件相對落后,法人均年辦案數不到20件,其中大部分還都是以離婚、贍養為主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當時民事案件的審判方式是以職權主義為中心的糾問式,導致當事人在訴訟中陷,法工作負擔過重,難以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審判方式的改革刻不容緩。

199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頒布,為民事審判方式改革的重要推力。到了1992年,灤平縣人民法院的法們便在試點改革中,艱難地探索起了以當事人主義為中心的控辯式訴訟。這次試點改革的進程加快了案件質量的不斷提升,更啟迪了群眾的法治思維。從那時起,灤平縣的法律工作者漸漸多了起來,其中不乏經歷過司的當事人,這些人后來都在不同的崗位上承擔著法治建設的重任。

2022年,承德法院推出了“金山晨普法宣講團”,并在農村開展了“小板凳課堂”,讓農民朋友在家門口就能學習法律知識。在這個過程中,宣講團利用下鄉送達或法工作室值班的間隙,在村民家門口開展“小板凳課堂”,普及法律小知識,讓村民的法治意識有了普遍提高,養了辦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思維和習慣。

另一方面,灤平法院的法們也積極參與解決農民工的贍養糾紛。孫立軍法的“討薪”調解之旅為了一個人的故事,他通過一次次的視頻通話和多次修改調解協議,最終為農民工解決了工資問題,現了法院對人民群眾的責任與使命。

1992年也是中國婦權益保障法實施的關鍵年份,法院通過推進婦法治教育,培養了一大批婦法律明白人,為維護婦和兒權益貢獻了力量。而在留守兒問題上,灤平法院也積極參與了“伴法”計劃,為留守兒提供法治教育,幫助他們更好地長。

通過這些努力,承德法院不僅解決了經濟審判的問題,還幫助農民工解決了贍養糾紛,同時通過法治教育也為婦和兒權益保障出一份力。這些努力不僅為當事人解決了法律問題,還在推法治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十年的,兩代人的努力,讓承德法院的法治工作不斷向前邁進,為人民群眾提供了更好的法律服務,也讓法治理念在人民心中生發芽。1992年,是一個充滿希和夢想的年份,也是承德法院邁向法治建設新篇章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