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2月7日,是農歷十二月二十三,人們正忙著準備年貨,辭舊迎新。然而,對于浙江金華義烏市下駱宅鄉(1993年9月下駱宅鄉改稱下駱宅鎮)前王村的龔樟洪來說,這一天卻是悲劇的開端。在早上6時30分許,龔樟洪發現兒龔巧英已經離世,全,滿臉是。這場悲劇震驚了整個村莊。

隨后,公安局的刑警隊開始了調查。經過現場勘查和調查,他們認為這是一起因引起的殺人案件。案發現場沒有破壞痕跡,犯罪嫌疑人選擇時機適當,表明對現場悉。另外,龔巧英的哥哥龔小健也為了調查的焦點。他的行為舉止與往常不同,引發了警方的懷疑。

在大范圍排查中,兩名可疑人,龔益能和龔正兵,為了警方的關注對象。龔益能與死者有集,格暴躁,曾對死者的姐姐言語不當,表現出對死者的不軌企圖。而龔正兵則因為作風不正,有多位相好,也引起了警方的懷疑。最終,經過長時間的審訊和調查,龔益能被揭開了真相。他承認殺害了龔巧英,并因此被決。

1991年9月25日,一聲正義的槍聲終結了這場悲劇。這起案件揭了一個年輕人因無法抑制青春的沖而走上犯罪的不歸路。這場悲劇也讓人們深刻反思,對青年的教育和心理健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