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其中一個讓人揪心的案例引起了廣泛關注。這個案例涉及一名16歲的花季,我們稱為“小吳”。小吳從小父母離異,離婚后一直與父親生活在一起。去年,小吳高考考上了一所一本大學,然而這所大學并不是父親期中的“985”級別的學校。得知消息后,父親十分失,整天對小吳發脾氣,追問為什麼沒有考上“985”。隨后,父親要求小吳復讀一年后再考,但卻不允許去學校上課,自己在家輔導。更令人痛心的是,父親經常對小吳施以拳打腳踢的暴力,并在冬天讓用冷水洗澡,整天將關在屋里不讓出去。
這種瘋狂的行為對小吳的小心靈造了深深的傷害,讓整日生活在恐懼之中。幸運的是,小吳的得知這一況后,向當地婦聯尋求幫助,同時小吳也勇敢地向人民法院申請了人安全保護令。令人欣的是,法院在短短六小時就做出了人安全保護令的裁定。這里不得不為人民法院點贊!然而,盡管法院提供了保護,但父親帶來的折磨將是小吳一生都無法抹去的傷痛。
子龍,,這是每個父母的期,但這位父親的行為簡直令人發指。他打著的名義卻傷害了自己的孩子,這實在是虧人父親。教育的真正目的不在于哪所大學更好,分數多高,而是讓人學會如何熱生活,努力向前,更好地實現人生的價值。我們對此有何看法呢?
#料##家暴# #16歲生未考上985大學遭父親家暴# @ @頭條圖片 @音樂大癡黃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