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廣東佛山發生了一起悲劇。羅水村一名12歲的孩將一只村民家的狗牽出來玩耍,途中狗只突然掙了約束繩,狂奔起來。不幸的是,在奔跑的過程中,狗繩意外地絆倒了88歲的麥某,導致重重地摔倒在地,最終不治亡。而牽狗的孩看到老人倒地后,卻選擇逃離現場,甚至還加速跑開。路人們紛紛喊話勸阻,但孩并未停下。
隨后,警方趕到現場,但經過送醫院搶救后,麥某仍然無法挽回生命。18日晚,佛山市順德區杏壇鎮政府發布了關于這起事件的況通報,初步判斷這是一起意外事件。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下一步,杏壇鎮相關部門以及各村(居)將進一步加強養犬管理,并加強宣傳教育。同時,死者的家屬表示不會過于追究責任。
然而,網友們對這起事件表示質疑,認為這位婆婆是無辜的,甚至還質疑孩的年齡是否真的只有12歲。雖然警方通報稱這是一起意外事件,但這是否意味著所有人都不需要承擔責任呢?讓我們來劃幾個重點來分析:
首先,這起案件中的狗是由一個12歲的孩子牽引而出的。
其次,這只狗是孩牽出來的,而不是經過狗主人的同意。
第三,狗主人將狗拴在自家門口。
最后,正是因為狗在狂奔時,繩子意外地絆倒了老人。
一位律師指出,警方初步判斷這起案件為“意外事件”,是從刑事角度來看的。但從民事角度來看,無論是狗主人還是臨時管理者都應該承擔責任。由于孩年齡在14歲以下,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群,因此的監護人也應該承擔責任。
這起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提醒我們在養犬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除了加強養犬管理工作之外,我們還需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人們對養犬責任的意識。無論是狗主人還是養犬者,都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以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