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時代和國家,花費10萬元購買彩票中得2億不需要納稅款,這確實是一件離奇的事。無論一個人的價有多高,能夠如此任地進行投注,恐怕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通常況下,家上億的人不會去購買彩票,他們可以通過實名捐款來為福利事業做貢獻,而購買彩票幾乎可以被視為繳納智商稅。而對于沒有錢的人來說,他們也不可能毫不猶豫地花費10萬元去購買同一注號碼,這種視死如歸的豪賭在正常況下是沒有人能夠做到的!然而,這位先生卻做到了,并且還中得了滿堂彩。
然而,這個事件很難進行調查。如果他聲稱自己喜歡這種購買方式,甚至不惜傾家產,那除了查看各種通信記錄,似乎沒有其他的辦法。畢竟,最終還是需要有證據來支持他的說法。雖然中獎的概率非常小,小到不能再小,但還是有可能的。即使他聲稱那天晚上逝去的親人在夢中告訴他這個號碼,也無法查證,誰也不可能復盤他的夢境。因此,基本上這個事件無法阻止他兌現獎金,而且很有可能不會有其他的結果。除非有一種況發生,比如多年后因為獎金分配不均而產生了嫌隙……這樣才可能引發一些問題。